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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区笕桥街道土地纠纷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58岁
刘文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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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西子明珠律师事务所
赵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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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王永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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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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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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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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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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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杨孝业律师
杨孝业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杭州浙江海音律师事务所
钱塘区笕桥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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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你好,我在温州乐清这个小工厂里上班,...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南肖埠有套房...
·拖欠工资。2020年我在浙江省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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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 判决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的情况有哪些?
  一、判决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的情况有哪些?离婚后财产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二是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三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四是婚姻关系结束后,一
·报警人的撤诉了还会有刑事责任吗?
  报警人的撤诉了还会有刑事责任吗?报警人撤诉了之后不一定会有刑事责任,因为如果属于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追究民事责任,不影响对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由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对于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可以选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加害人赔偿,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加害人赔偿,也可以选择放弃赔偿要求。《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
·什么情况会丧失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什么情况会丧失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往往希望通过遗嘱对身后事的处分来避免继承
·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可以打印吗?
  一、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可以打印吗?自书遗嘱可以打印,但是需要立遗嘱的人签字盖章,并且需要注明日期。对自书遗嘱的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因此,自书遗
·新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的规定是什么
  新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的规定是什么?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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