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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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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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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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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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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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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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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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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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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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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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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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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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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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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浦口区江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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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常识
·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赔偿范围是什么要是企业因为经营不善而导致破产的话,此时对于企业的职工来讲简直就是噩耗,不过此时企业也不能因为破产而不管职工。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此时需要对职工作出妥善的安置,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赔偿范围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赔偿范围是什么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
·什么是特许经营,特许经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什么是特许经营,特许经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作为不同的公司、个体户其实都是有自己的经营范围的,尤其是对公司、企业,我国要求在成立的时候就明确其经营范围。而现实中却出现了一种特许经营,那您知道什么是特许经营吗?而特许经营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特许经营(一)特许经营的概念特许经营,也称加盟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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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在设立的时候就需要确定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什么材料公司在设立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好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法》中的规定,一家公司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但这个代表人却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不过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那究竟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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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工作中,劳动关系是最平常的合作方式,为了保证相互之间的利益通常会以合同的形式,但是在发生到劳务合同纠纷时,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怎么能快速有效的保全自己的利益呢,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范围到底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简单为您做个介绍。一、劳务合同纠纷管辖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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