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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甘西财产纠纷律师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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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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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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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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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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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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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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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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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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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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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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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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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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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江宁区甘西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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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咨询
·刑事诉讼法是不是规定立案登记制?为什...
·这种案件一般的处理结果是怎样的...
·合伙拆并转让的债务纠纷...
·我和我媳妇结婚三四了,结婚时我媳妇的...
·我想恢复强制执行,但执行局长说被告无...
·工作多年企业都未交社保,一直自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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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合同有许多错别字还会有法律...
·交通事故,我爸爸让汽车给撞了当时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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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常识
·检察院不批捕后能放人了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后能放人了吗?可以放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
·多人私闯民宅寻衅滋事定什么罪名?
  多人私闯民宅寻衅滋事定什么罪名?一、多人私闯民宅寻衅滋事定什么罪名?定寻衅滋事罪或者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是否达到轻伤并不是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唯一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一)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二)随意殴打他人,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逮捕和批捕区别是什么?
  一、逮捕和批捕区别是什么?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只有批捕才能逮捕,批捕是逮捕的前提,没有批准的逮捕都是非法的。具体来说:1、执行的主体不同: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说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2、执行的时机不同: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3、二者的手段不同:逮捕是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准是批准逮捕。二、司法解释1、批
·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了哪几种
  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了几种您好,商标侵权行为包括: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
·父子之间财产分割可以吗?
  一、父子之间财产分割可以吗?不可以的,因为财产分割一般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分割,并不涉及孩子,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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