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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甘西投资融资律师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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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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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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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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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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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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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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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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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江宁区甘西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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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融资法律咨询
·我的孩子2岁半了,想要孩子归我可以吗...
·契税,我在2010年10月1曰前在绵...
·这个规定两项处罚措施能同时施行么?...
·开庭期限,是被告无法送达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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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被判刑影响升大学吗?...
·有个人往我微信转账一年多将近四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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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融资法律常识
·最新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新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一般是比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
·高空坠物损伤车辆有谁赔偿?
  高空坠物损伤车辆有谁赔偿?由该小区楼栋的所有人承担连坐责任,进行赔偿。2010年生效的《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由于可能加害者涉及楼内多数邻居,这一法条也被人形象地称为“高空抛物连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纠纷中,建筑物使用人并非实际侵权人,但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要求建筑使用人担责,一方面是出于公平角
·骑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多少?
  骑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多少?逆向行驶的,扣3分,罚款200元。逆向行驶很危险,发生事故就全责。二、道路交通法中对逆向行驶的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驶。2、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认定借道的车辆逆行。3、在树立有单行线标志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均认定为逆行。罚款根据:
·职业禁忌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职业禁忌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1、员工工作期间患职业病禁忌症的,可以去申请做职业病鉴定,经鉴定构成职业病的,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要求单位承担相关的工伤待遇了;2、职工患病期间,单位将此辞退的,涉嫌构成违法辞退,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按照工作年限,没满1年支付2个月工资。二、法条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
·拒执罪的立案流程有哪些程序
  拒执罪的立案流程有哪些程序一般需要到侦查部门进行立案,在侦查确定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并且掌握了确切的证据之后,就可以将案件进行移交处理,此时人民检察院,或者是法院,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案件的审理。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外,老百姓也能通过自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有两个: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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