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逮捕和批捕区别是什么?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只有批捕才能
逮捕,批捕是
逮捕的前提,没有批准的
逮捕都是非法的。具体来说:1、
执行的主体不同:
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说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2、
执行的时机不同:
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3、二者的手段不同:
逮捕是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准是批准
逮捕。二、司法解释1、批捕一般指批准
逮捕。批准
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
逮捕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检察机关的权限,
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的工作。《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
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
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2、
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
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
逮捕必要的,可以
逮捕。3、
逮捕后可以向相应的办案机关 申请
取保候审。4、取保后,如果判实刑就应到
看守所或监狱
执行,如果是缓刑的话,缓刑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就可以不用在坐牢。在司法实践中,有关批捕的程序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特别是对于批捕和
逮捕的相关情况认定上,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批捕的具体情况,应当在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后,向检察机关提出批捕申请,如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可以同意批捕并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