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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枫林镇遗产继承律师
李力律师
李力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5年
雷京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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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浙江海疆律师事务所
金志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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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浙江择法律师事务所
詹海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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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微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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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腓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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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科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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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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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千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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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枫林镇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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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我是一位挖机驾驶员在中午刚上班时徒弟...
·我的本人照片和家庭住址,车号,被贴的...
·现在永嘉拘留所可以接见亲属吗 ...
·当地买了一瓶酒,价格为380元,后来...
·公司不给发工资拖欠一个多月...
·要求是工资问题,一直拖欠...
·租客不交房租跑了,但是房东只有租客的...
·你好,我想咨询下离婚的是事,目前我跟...
·居民医保超出截止日期半个多月了这会还...
·工资才八千,怎么办啊 ,欠网贷信用卡...
·交通死亡事故对方主责我方次责,现在对...
·浙江省台州市各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丽水市全部县区看守所、拘留所地址、电话...
遗产继承法律常识
·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设有抵押权,只要符合消费者购房人排除执行的条件,就应优先保护其权利​
  预售许可证系行政机关履行管理职能而颁发,其目的就是准许开发商在开发尚未完成的情况下预售商品房,且预售许可证均在销售场所公示。对于购房人来说,其在开发商已经对商品房进行预售的情况下,能够相信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且相信其所交付的购房款已经按照物权法的规定用于提前清偿抵押权所担保的债务。在此基础上,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有抵押权负担,只要符合消费者购房人排除执行的条件,就应当优先保护消费者购房人的权利。至于行政法规中所规定的预售条件则应通过完
·两次伤残鉴定,受害人的误工费应该怎么算?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可能会在起诉以前,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自己所受伤害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赔偿义务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均不认可被侵权人诉前单方委托鉴定所得出的鉴定结论,会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法院同意进行重新鉴定,那么就会产生两个定残日期,即首次鉴定的定残日期和重新鉴定的定残日期。理论上,对受害人的赔偿采用完全赔偿原则,受害人受伤之日至定残日之前一日的误工损失与定残
·大股东滥用股权不分红,小股东可请求法院强制分红
  在公司存在可分配利润,满足进行盈余分配的条件下,在大股东滥用多数表决权不通过股东会分红决议,并存在变相分配利润、隐瞒或转移公司利润时,损害其他股东的实体利益的情形下,法院可以在没有股东会决议的情形下,强制公司分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四条 股东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公司拒绝分配利润且其关于无法执行决议的抗辩理由不成立的,人民
·上班第一天就辞职,办了离职手续回家途中车祸死亡还算工伤吗?
  虽事发当日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之后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视为下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工伤保险制度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用人单位分担工伤风险为主要价值取向。工伤认定案件涉及对劳动者、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等各方利益的权衡,行政审判既要进行合法性审查,也要进行相应的价值判断,其中关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始终位于首要地位。,首先,员工从用工单位离职当日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认
·对于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实施占有属于合法占有吗?
  本案买受人是基于合法有效的《购买协议》占有案涉商铺,案涉商铺虽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但其系根据出售方的交房通知正常办理接房手续。其次,买受人接房后将案涉商铺出租,可以证明案涉商铺已经具备了正常使用的条件,故可以认定买受人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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