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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指专利权人获得的专利不再受专利法的保护。 专利权的终止有下列三种情形: 一、专利权期限届满自然终止。 专利权期限依不同的专利分为下列两种: 1、发明专利:期限为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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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专利的条件 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在公众中演示过,并为公众所知晓,同时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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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发明的实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授与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一、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任何一种工业部门都能够制造、使用;二、该发明创造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即该发明创造或者实用新型应当是先进的产品,或者是先进的技术,运用于生产实践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推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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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权可以许可实施,专利权实施许可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独占许可。 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专利技术。在这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亦丧失自己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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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他人专利应遵循的规定 单位和个人,在经专利权人同意后,可以使用专利权人的专利,实施他人的专利,应遵循如下规定: 一、必须取得专利权人的同意; 二、必须与专利权人签订专利权使用许可合同,并经登记; 三、使用人必须支付给专利权人在专利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约定的使用费;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