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
专利权可以许可实施,
专利权实施许可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独占许可。 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
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
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
专利技术。在这种情形下,
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亦丧失自己
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二、排他许可。 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
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有
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有权使用该
专利,其他任何人无权使用该
专利。 三、普通许可,也叫一般许可,非独占许可。 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使用其
专利外,权利人还可以允许第三人使用其
专利。 四、分许可。 是指
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可以使用其
专利,同时
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使用人都有权允许其他人使用其
专利。 五、交叉许可,也称相互实施许可。 是指两个
专利权人互相允许对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实施自己的
专利,换句话说,就是甲允许乙实施甲的
专利,乙允许甲行使乙的
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