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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柏墅侵权赔偿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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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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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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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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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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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柏墅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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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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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常识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具体规定有哪些
  如今,住房问题依旧是您讨论的热门话题,除了购买住房,您有时也会选择房屋租赁。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情况是怎样,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承受的具体规定又是什么呢?揭晓了,我们为你简单讲一讲相关知识。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9条规定,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货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上述法条
·留置权适用于工资吗
  留置权适用于工资吗现在,我们经常都能看到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这时,职工与企业之间就形成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如果企业一直不给职工发工资,那职工是否可以通过留置企业的财产来抵偿自己的工资?这时,就要看留置权适用于工资吗?现在,我们就和您一起来看。一、留置权适用于工资吗(一)留置权成立的条件1、留置权的主体必须是债权人;2、留置的对象是债权人所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3、占有的动产必须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4、债权须已届清偿期而债
·财产保全申请人要满足什么条件
  财产保全申请人要满足什么条件在纠纷发生后,要是当事人害怕对方此时恶意让财产不正当的减少,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那么财产保全申请人进行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而具体又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请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诉前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作出强制性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诉前财产保全,申
·公司注册要什么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公司注册要什么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大多数创业者在累积了一定的资本和经验后,会选择注册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注册公司需要了解的东西很多,那么公司注册要什么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下面我们将为您整理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到你。一、要准备的证件及资料:1、公司名称:如:公司名称到当地工商局核准:北京市简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拟注册的资本金。新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元人民币(一般注册此类公司较少,因为实际上就是一家有限责任
·留置权的效力是否及于从物
  留置权的效力是否及于从物留置权是法定担保,对于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应当是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而留置权的效力,则是根据发订单宝来进行确定的,对于留置权的效力是否及于从物,在下文中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请您往下阅读。一、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留置权是法定担保,对于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应当是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我国《担保法》第83条规定,“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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