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终本恢复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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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办理恢复所需以下材料: 1.恢复执行申请书 2.民事判决书; 3.执行裁定书; 4.身份证复印件(个人);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 6.如有委托代理人,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律师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如有缺失,请前往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58号江宁区法院档案室调档。 终本恢复组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025-83529882(姜法官)每周五 接待日:每周一(3号谈话室).。 ┝咨询律师:02584110110(姜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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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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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春 律师 |
副主任 执业20年 |
0258411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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