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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爱涛路劳动争议律师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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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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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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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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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爱涛路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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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常识
·代位继承是什么
  代位继承是什么例如:A的父亲比A的奶奶爷爷去世的早,那么在A的奶奶爷爷去世时,他可以代替他父亲继承他父亲应该继承的份额。但是如果A的父亲有两个子女:A、B。那么A、B只能共同继承属于他们父亲的那份遗产。不能得两份。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二、要产生代位继承需具备的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
·在法律中怎样才算是遗弃?
  在法律中怎样才算是遗弃?(一)遗弃罪遗弃罪编辑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实践中的相关行为,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遗弃罪构成要件后,则就可能涉嫌构成遗弃罪。此时,还要看实际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弃罪的立案标准,如果满足,那么才能确定该行为是构成遗弃罪的。之后就要根据具体情节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二)、遗弃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
·代位继承权指什么?
  代位继承权指什么?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为了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及经济利益,因而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
·软件著作权抵押合同登记费用是多少?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等,现在很多人都申请了软件著作权,还申请软件著作权质押,那么软件著作权抵押合同登记费用是多少?下面作出相关说明。一.软件著作权抵押合同登记费用是多少?目前,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暂时不需缴纳登记费用。二.申办步骤:是什么?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著作
·进行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的权利、义务有什么
  当我们遇到各种诉讼案件的时候,司法鉴定是最为关键的一步,作为证据的关键性存在,对案件的判决有着不容小觑的作用。如果当事人对第一次的司法鉴定的结果有不满意或者不接受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那么进行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一、重新鉴定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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