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期限时效

 首页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专利 > 专利期限时效
 专利期限时效
 ·有特殊情形的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及期限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有特殊情形的及不丧失新颖性的期限: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关于送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了申请人邮寄专利申请文件的起算日期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送达的时间规定:一、申请人邮寄专利申请文件的起算日期的规定:1、以寄出的邮戳为递交日;2、邮戳不清晰...

 ·海关总署应当自通知申请人是否准予备案的期限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九例,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通知申请人是否准予备案的期限为三十日内。

 ·《专利法》中关于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规定了各种期限,其计算期限的范围分下列两大类:一、以第一日作为期限计算的起算日的规定:1、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丧失新颖性的期限计算;2、...

 ·权利人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期限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备案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变更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核准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专利代理人应注意的期限
        初次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实习期满方可发给《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的期限——初次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实习期满一年,专利代理机构方可发给《专利代理人工作证》;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法定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