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出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你是否想过要将自己空闲的房屋出租给他人,充分利用房屋的价值呢?这样的做法是可行的,但同时也要注意,不是任何一套房屋都可以出租,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究竟出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

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依据我国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出租房屋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据此,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以下法律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书。

实践中,有市场需求因此才会出现房屋租赁的现象。而当事人要将自己所有的房屋进行出租前,最好了解清楚出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当然,进行房屋出租的,还有一定的手续需要办理,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
      由于很多人都缺乏法律经验,法律知识普及不够广泛,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都很少能做到认真仔细,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纠纷时有发生。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该怎么办?下文是关于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一、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的确定1、《民法典》(2021.......


·房屋继承公证材料有哪些
      如今针对房屋的流转不仅仅是买卖了,还会包括赠与、继承等等。而很多时候都需要办理房屋的公证,不同原因的房屋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就有可能不同。那么房屋继承公证材料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房屋继承公证材料有哪些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


·二手房甲方违约金怎样约定才算合理?
      二手房买卖中常会遇到甲方违约、涉及违约金支付的情况。从有效保护购房者权益来考虑,二手房甲方违约金怎样规定才算合理?为您介绍二手房买卖中关于甲方违约方面的一些常识。一、二手房甲方违约金怎样约定才算合理?购房合同中购房者在合同起草时应考虑以下几种情况对甲方违约金进行约定。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


·房屋租赁过程中,租客会与业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在一些情况下
      房屋租赁过程中,租客会与业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在一些情况下,合同当事人中的一方会向法院提出行使自己的撤销权,判定合同的无效,那房屋租赁合同的撤销权行使的前提条件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撤销权行使的前提条件《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


·离婚后房子孩子怎么划分
      夫妻要是离婚的,房子、孩子都是需要做出处理的,但这两种都是比较难处理的,很容易产生纠纷。那么实践中,离婚后房子孩子怎么划分呢?可能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后房子怎么划分1、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1)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


·刑事案件律师办案程序是什么?
      刑事案件律师办案程序是什么?刑事案件律师办案程序是什么一、侦查阶段自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其它法定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接受委托,可以:1、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2、向侦查机关提出要求并会见嫌疑人;3、......


·股权投资需要注意什么呢?
      股权投资需要注意什么呢?通常情况下,股权投资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从最开始寻找和发现项目,到最后实现盈利或退出项目,大概需要几年的时间。整个项目运作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但也由于其高风险高回报,而备受投资人青睐。股权投资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


·最新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县城规划区((城关镇;八里镇(高城寨村、小山村、照世坡村);城川镇(红旗村))。  补偿标准:水浇地:50375元/亩;旱地:4832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城川镇......


·优先留置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优先留置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有时我们在行使留置权时会出现留置权与抵押权等权利并存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各个权利都有实行的先后顺序,在实际行使中是否是优先留置权,以及各个权利的先后顺序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优先留置权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沧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李朝霞
      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按揭房产离婚怎分割案情回放:原告徐某与被告张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07年10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合,徐某于2011年7月起诉张某离婚,并要求依法分割按揭房产。.查明:涉案房产是被告张某婚前2007年9月3日首付16万......


·南通市有几个看守所?位置在哪里?
      南通市市区有看守所,下属每个县有个看守所,南通刑事专业律师总结了南通市所有的看守所地址电话,供大家参考。南通市看守所详细地址:南通市星明路乘车路线:南通市看守所位于南通市星明路,青年路园林路口往东一点有个小路口标明的,与收教所,戒毒所......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刑事辩护、刑事诉讼等法律服务,包括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争取缓刑、假释、从轻判决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已经搬迁到板桥柿子树),靠近高铁南京南站,以后迁建到雨花台区板桥柿子树(靠近刘村枢纽、新湖大道)。南京刑事律师提示: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



·设立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设立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一、设立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一般而言要经过以下步骤:(一)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文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公司章程,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章程才能生效,也才能继续进行公司设立的其他程序。(二)申请公......


·房地产公司解散清算程序是什么?
      房地产公司解散清算程序是什么?一、房地产公司解散清算程序1、公司权力机构决议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后应及时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2、清算组的成立和备案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天内公司......


·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让在实践中还是经常
      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债权债务转让在实践中还是经常发生,但是在生活中对于债权债务转让也会出现很多问题,特别是在签订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的时候,这也导致了很多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分析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希望对您有......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出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农村建房承包给工程队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受伤房主有赔尝责仼吗?注没有合同
·我们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吗,我们村再分配土地补偿款时把所有的新增人口都排除在外
·我是湖南的,我原来的一个朋友是四川达县的,他在山东招远搞投资
·外地户口在北京上社保必须要挂单位吗
·户籍所在地有权拒绝接受假释单吗?
·多重原因引发急性脑出血,谁负责
·有关涉外婚姻在国内生第二胎的政策
·工伤补偿(伤残鉴定),本人是在某一国企工作,但是合同工,不是正
·双方都是外地户口能否在广州领结婚证
·原合作办厂引进条件为购买住房一套,但至今未能履行其约定。
·房产纠纷,以父亲得名子填写申请表实际是我建的但房产证没有下来在拆迁中也与我签订拆
·分居多长时间算结婚,分居多长时间算自动离婚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农村建房承包给工程队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受伤房主有赔尝责仼吗?注没有合同
·我们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吗,我们村再分配土地补偿款时把所有的新增人口都排除在外
·我是湖南的,我原来的一个朋友是四川达县的,他在山东招远搞投资
·外地户口在北京上社保必须要挂单位吗
·户籍所在地有权拒绝接受假释单吗?
·多重原因引发急性脑出血,谁负责
·有关涉外婚姻在国内生第二胎的政策
·工伤补偿(伤残鉴定),本人是在某一国企工作,但是合同工,不是正
·双方都是外地户口能否在广州领结婚证
·原合作办厂引进条件为购买住房一套,但至今未能履行其约定。
·房产纠纷,以父亲得名子填写申请表实际是我建的但房产证没有下来在拆迁中也与我签订拆
·分居多长时间算结婚,分居多长时间算自动离婚

热门城市

·浦东新区律师
·
巴彦淖尔律师
·
洛阳律师
·
防城港律师
·
忠县律师
·
吉林律师
·
中卫律师
·
佳木斯律师
·
随州律师
·
鄂尔多斯律师
·
宿迁律师
·
乐东律师
·
海外律师
·
汕头律师
·
津南区律师
·
扬州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