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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何律师,你好,我伸请劳动仲裁,一般律师费...
·上半年去一个小加工厂打工,没有签劳动合同...
·三级伤残,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有没有什么法...
·请问工地上拖欠工程款的这种案子能不能办理...
·在厂里受伤了,没有签劳动合同,厂也没有营...
·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时单位签署的意见盖章以后...
·在公司上班半,一直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老...
·因企业改制未将特殊工种调资表交到劳动局,...
·我在单位上班了三多交了社保,前两签了劳动...
·老板拖欠工资,也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现在...
·劳动者在上班期间生病脑梗塞老板有责任吗?...
·台州市黄岩区看守所_ 台州市黄岩区看守所...
·杭州市萧山区看守所_萧山区红十五线红垦农...
劳动争议法律常识:
·从轻处罚可以判缓刑吗?从轻处罚缓刑几率大吗?
  从轻处罚可以判缓刑吗?从轻处罚缓刑几率大吗?一、从轻处罚可以判缓刑吗?从轻处罚是否可以判缓刑,需要依据具体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刑法》第72条可知,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因此,
·确权人去世,子女可继承吗?
  确权人去世,子女可继承吗?土地确权后继承问题农村土地确权后继承权是如何的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个成员。按照《土地承包发》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户家庭的人均已死亡的情况。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个人死亡,其他成员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仍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
·毁坏或撂荒的承包地能否确权?
  毁坏或撂荒的承包地能否确权?一、毁坏的承包地的确权登记承包地毁坏,能否确权要分情况来看:1.农户私自毁损了地力的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如果耕地地力毁坏程度不重,不能因农户违法使用承包地耕地行为改变其家庭土地承包关系,应按照原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但是对其违法使用耕地行为,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其依法主张经济赔偿权。但是毁坏承包地,如果是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也就是承包方没有将“依法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  以上规定并不完善,各别省、自治区、直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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