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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继承人通过何种途径予以确认的问...
·农村土地继承的问题请输入问题标题...
·我姥姥去世了,现在有个舅舅,我妈妈也去世...
·她的私生子可不可以继承财?...
·继承疑问:父母去世后留有安置房未领取,下...
·要继承父亲房产,要开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了...
·你好!我是顶替父亲接班的,城镇居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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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本队户口,土地确权是确定我户口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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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常识:
·集体土地使用权费用是多少钱?
  集体土地使用权费用是多少钱?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并不是集体土地,因此其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
·包工头本人不属于工伤吗?
  包工头本人不属于工伤吗?一、包工头本人不属于工伤吗?是否属工伤,首先从看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主体资格合法;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方式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规律性;
·法院暂予监外执行情况是什么
  法院暂予监外执行情况是什么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上述第2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
·怀孕期间请假国家规定扣除工资吗
  怀孕期间请假国家规定扣除工资吗?怀孕期间请假单位不得扣除工资,但是员工在怀孕期间未为单位提供劳动,员工请假是按照正常员工请假,单位是不需要为员工支付请假期间的工资的。但是单位不得以此扣除员工以往工资。依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六条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
·土地使用证分户协议怎么写?
  土地使用证分户协议怎么写?应当写明分户的具体情况、分户的方法、违约责任等情况,具体情况下需要的材料有: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小孩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3、合法产权住房证明:(1)城镇地区是指房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经房管部门进行产权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交款凭证;职工租赁本单位自管公房的需出具单位拥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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