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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紫鑫城专利商标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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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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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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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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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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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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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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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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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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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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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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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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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玄武区紫鑫城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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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商标法律常识
·在我国醉驾驾照被吊销五年后怎么再领取?
  在我国醉驾驾照被吊销五年后怎么再领取?醉驾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只能五年后再重考。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醉驾后驾驶证吊销五年后再考,需要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到车辆管理所填写申请表申请。二、醉酒驾驶营运
·公司法人资格取得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可能也正是因为公司法人不是自然人,所以很多人都会觉得法人制度是一种比较架空的、抽象性的概念,可近代和科学的经济发展是需要有相对健全的公司法人制度的。在创办自己的公司法人之前首先要知道公司法人资格取得应具备的条件主要就是包括有一定的财产经费,经营的场所和名称以及其他的条件。公司法人资格取得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1、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首先,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公司法》股东会出席人数是否有规定
  《公司法》股东会出席人数是否有规定股东会出席人数是否有规定?(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公司法》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参加人数做规定,但可以在公司章程上做规定。(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
·2023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随着现在国家不断的发展和创新,各个城市也在大量的征收土地,也为了给农民营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那么2018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这是要分地区的,各个地区的政策都不一样,补偿的标准也会不一样的,但一般是按三种分配,安置补偿费,青苗费,土地补偿费,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征地赔偿项目及标准(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
·在我国公司法人去世怎么办
  虽然当下我国对于公司法人制度的整体行政管理的成本都是非常的高的,但截然相反的就是基层职工和普通民众对于比较抽象化的法人制度一时之间难以辨别清楚,把法人臆想成了自然人才会关心在我国公司法人去世怎么办?但是公司法人作为机构没有去世的这种说法,如果是法人代表去世依法变更就行了。一、在我国公司法人去世怎么办?企业除非破产,注销,倒闭,法人是不会去世(逝)的。去世的是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去逝了,依法、依企业章程或隶属管理关系变更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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