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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朱门侵权赔偿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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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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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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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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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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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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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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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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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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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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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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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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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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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江宁区朱门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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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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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尽赡养义务他们还有权分我们的财...
·我们有责任吗,小孩劝架被打还手了都是...
·养老金问题,我今年3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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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我父亲前将四间老房子...
·侵犯公民信息罪 申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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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常识
·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
  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一、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不违法,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土地征收的听证是由被征收人申请的,如果被征收人不申请听证的,征收部门是不需要举行听证的。所以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不违法。相关法律规定:《国土资源听证规定》;1、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在报批之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一)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
·被拆迁者怎么判断强拆是否违法?
  被拆迁者怎么判断强拆是否违法?一、被拆迁者怎么判断强拆是否违法?1、为什么征地拆迁“公共利益”是征收的基本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正式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
·对禁养区的养殖场强制拆迁,合法吗?
  对禁养区的养殖场强制拆迁,合法吗?强拆禁养区内的养殖场不合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未进行拆迁补偿的,是禁止强制拆迁的,但如果已经进行补偿,而拒绝搬迁的除外。二、关于禁养区的养殖场强制拆迁的补偿条例有哪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
·行政机关强拆违建合法吗?
  行政机关强拆违建合法吗?对违法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是不是合法的,要依据强拆的程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强拆的,就合法,强拆程序不合法的,就是违法。强拆的法定程序: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拆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
·养殖场拆迁会有停产停业的损失费吗?
  养殖场拆迁会有停产停业的损失费吗?一、养殖场拆迁会有停产停业的损失费吗?有停产停业损失费,具体费用如下:1、对养殖场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补偿我们所讲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养殖场的禽畜圈舍、饲养人员的宿舍、养殖场的办公用房等等。附属设施则是指化粪池、遮凉棚、水井等等。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是根据评估来确定的,一般禽畜圈舍及附属设施根据建造成本价并结合成新来评估。人住的房屋如职工宿舍、办公用房等,因为具有住房属性,则要结合周边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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