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南京市看守所律师会见预约电话、地址、会见时间 |
| ||||||||||||||||||||||||||||||
|
2022年最新南京市看守所律师会见联系方式(地址、电话、邮编)总结如下,过去的一年,南京新设立了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搬迁新址.。 1、南京市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84420960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 邮编:210017 会见受理时间上午8:40-11:15.下午14:00-17:15 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2:00 下午18:00 2、南京市第二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84427947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建邺区下圩村19号 邮编:210036 会见受理时间上午8:40-11:30.下午14:00-17:30 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2:00 下午18:00 ![]() 3、南京市第三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84427177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地址:玄武区沧波门余粮村8号 邮编:210049 会见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2:00 下午18:00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84421246 ![]() 4、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26号. 会见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1:30 下午17:30 5、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58140310 南京市浦口泰冯路58号 邮编:210032 会见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1:30 下午17:30 6、栖霞区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83148086 南京市栖霞尧化门街137号 邮编:210046 会见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1:30 下午17:30 7、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84427787 南京市雨花台区柿子树 邮编:210012 会见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1:30 下午17:30 ![]() 8、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51835900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 邮编:211103 会见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1:30 下午17:00 9、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57555667 南京市六合区马鞍镇七里村 邮编:211500 会见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1:30 下午17:00 10、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57347933 南京市淳溪镇淳东路28号 邮编:211300 会见受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1:30 下午17:00 11、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57245635 南京市溧水永阳镇栖凤南路 邮编: 211200 会见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1:30 下午17:00 ![]() 12、南京铁路看守所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高庙90号 13、南京军区看守所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油新线 14、江苏省看守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街道下圩1队 联系电话(前台) 025-866730721 会见受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咨询律师:13057670467(王律师) 13951899110(姜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返还拆迁款案件起诉状 ·南京市看守所取保候审如何申请?提交什么手续? ·南京离婚登记手续办理流程 ·浦口房产律师 ·运输合同纠纷起诉状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医疗损害主要是针对在医务人员或者是医疗机构而言的,在具体的治疗过程中,若是因为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务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身体上的损害,则会造成医疗损害责任。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与事故赔偿有什么区别?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有错误的医疗行为。2、造成患者损害后果。损害后果是指错误的医疗行为给患者造成的不利益事实。结合对侵权行为法理论、《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对医疗行为的特点、患者权利等考察,可以认为,医疗行为造成. 医疗损害责任的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的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一般来说,医疗损害责任是由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务人员来承担的,因为这是他们在具体的治疗过程中因为过失导致的患者身体受损。不过在具体的归责中,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归责原则。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的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免责事由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医疗损害责任的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一)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具体表现在:第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 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诉讼解决代位继承纠纷的时候,当事人需要重点关注两方面的问题,即证据和诉讼时效,这是对最后的判决有所影响的。针对其中的诉讼时效,超过了规定的时效起诉,那么就会从实体上败诉。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继承人因为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后2年之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或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 孙子继承祖父遗产可以吗 在继承遗产的时候,享有继承权的人通常最后都是能够继承死者遗产的。而此时,如果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的话,就需要确定哪些人是继承人。那么实践中孙子继承祖父遗产可以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孙子继承祖父遗产可以吗根据我国的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死亡者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继承其应继承的.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子女能代位继承吗 现实中,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而导致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那么此时他肯定就是不能继承遗产的。但如果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而此时又发生了代位继承的话,那么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子女能代位继承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子女能代位继承吗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设立代位继承的目的在于保障被继承人的晚辈血亲的物质生活和经济利益.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西藏律师 ·无锡市锡山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姜春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
13951899110 |
![]() |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最新南京市看守所律师会见预约电话、地址、会见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