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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周集乡交通事故律师
赵洋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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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5年45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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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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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执业26年58岁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徐遵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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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宏亮律师事务所
徐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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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良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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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
孙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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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乐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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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扣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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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永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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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钟吾律师事务所
王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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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宿迁八面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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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离婚后,孩子经常要找爸爸,而前夫拒不...
·装修公司买材料是肯定拿回扣...
·有个事情想咨询您一下的,我想在泗洪买...
·我有什么方式做能让房子归我...
·我在公司上班10年以上了,现在老板耍...
·消防车来得太迟造成伤亡能否起诉?...
·律师:您好,请问您是在泗阳吗,我要打...
·三人合伙做生意,合作了一段时间。然后...
·我在早上的上班途中摔伤了胳膊算不算工...
·工程项目我和朋友私人间的《协议书》她...
·请问我要怎样做才有可能领回我的车呢?...
·贩卖毒品案,认罪悔罪从轻处罚...
·南通市有几个看守所?位置在哪里?...
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拘役管制是行政处罚吗?
  拘役管制是行政处罚吗?拘役管制不属于行政处罚,管制和拘役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二、拘役的适用对象是什么?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
  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一、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并不一定有著作权,可以协商对著作权的归属由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人所有。但一般情况下,作者是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说明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可以依双方的约定由委托人享有。此时,受托人只是事实上的作者,而不是委托作品的著
·持刀伤人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持刀伤人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1、在法律上,并没有持刀伤人罪的说法,持刀伤人往往是与故意伤害罪相联系,持刀伤人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或其以上程度的伤害的话,往往以故意伤害罪的罪名定罪处罚。所以说到持刀伤人如何判刑,其实就是故意伤害罪如何量刑的问题。2、故意伤害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
·电力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电力的法律责任有哪些?第五十九条 电力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电力企业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条 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电力运行事故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电力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可抗力;(二)用户自身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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