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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周邶墩遗址期货证券律师
徐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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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双学士执业24年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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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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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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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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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吉增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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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晓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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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唐城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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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53岁扬州
高晓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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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春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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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圣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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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树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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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永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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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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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证券法律常识
·遗嘱合法有效的条件
  遗嘱合法有效的条件遗嘱合法有效须满足以下条件要求:(1)关于遗嘱人的行为能力的要求。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如果遗嘱人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立的遗嘱无效。这里应注意“立遗嘱时”的表述,这是确认遗嘱人所立遗嘱是否有效的重要时间条件,即只有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立遗嘱才依法应当认定该遗嘱无效,如果遗嘱人是在立遗嘱后丧失的行为能力,其所立遗嘱的效力则不受影响;(2)意思
·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
·监护人一般的是父母双方
  监护人一般的是父母双方,但是如果发生意外情况,父母双方无法担任监护人的情况的话,是可以进行变换监护人的情况的,但是变换监护人是有一定的顺序的,并不是随便变换的,所以在这里我们向您具体的额介绍一下关于法律规定下的撤换监护人的顺序是什么?撤换监护人的顺序是什么?1、监护人不是随便申请变更的。是有顺序的。《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构成诽谤罪。按照法律构成理论,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换句话说,行为人构成诽谤罪的条件有哪些?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一、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
·如何订立公证遗嘱?
  如何订立公证遗嘱?订立遗嘱公证,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不得将其托付给他人,如果遗嘱人因重病或残疾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的,可以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处办理。公证遗嘱的效力如何?下文中为您介绍。一、如何订立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经过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而设立的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由于公证遗嘱是经公证机关对遗嘱的内容进行审查,井出具公证证书对遗嘱的真实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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