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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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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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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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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的我去...
·因为我当时听别人用钱也买了一个四川女...
·人在洗浴中心被抓判拘天,能不能把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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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申请离职单位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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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划分责任,交通事故有一个月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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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到期,借贷人跑路,有亲笔签名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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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常识
·哪些证据能证明丈夫有外遇
  哪些证据能证明丈夫有外遇发现丈夫有外遇,应该收集以下证据: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
·工亡亲属抚恤金标准是什么?
  一、工亡亲属抚恤金标准是什么(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二、供养亲属范围(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
·女职工不得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女职工不得从事的劳动有哪些(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从事的劳动是什么(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乙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二)
·工伤认定 单位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单位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举证。二、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
·刑事案件提起上诉的主体有哪些
  无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情况下,其实都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样可以启动二审程序,那么之前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就不会生效。那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刑事案件中提起上诉的主体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刑事案件提起上诉的主体有哪些1,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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