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建邺区 >> 建邺区中和村 >> 专利商标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建邺区中和村专利商标律师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建邺区中和村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专利商标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专利商标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专利商标法律咨询
·聚众*博 旁观者该怎么处罚...
·印章需不需要到公安局备案...
·我的地税晚交一天 应该罚款多少...
·防卫过当造成的意外伤害,急急急!...
·工厂搬迁到本市另外一个区 劳动者可以...
·工十,有病不能及时治疗,我亲戚在广州...
·我儿子今15岁,和同学闹玩给人用水果...
·房屋纠纷,我套老房,我套老房,在青龙...
·房东算违约么?,我和房东签了两年合同...
·门面租赁,房屋一楼是门面...
·你好我想离婚但是我要我儿子,请问我要...
·镇江推动律师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南京律师团队,南京辩护律师团队...
专利商标法律常识
·父母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
  父母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办理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那具体来说,父母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更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离婚纠纷中,若生育有小孩,双方不能就抚养小孩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判定小孩由谁抚养的一般标准是:(一)子女随母亲生活的情形: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
·房屋买卖协议违约情况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合同是我们可能接触到的一种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出现的情况很多,每一种违约情况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那么,房屋买卖协议违约情况有哪些呢?具体该如何处理?我们针对这些问题,给您做了以下分析。一、房屋买卖协议违约情况有哪些(一)违约情形一:合同解除根本性合同违约构成了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所以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必须解除,才能谈到违约责任与赔偿房屋损失问题。如笔者在刚不久接待一起宝山区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中,双
·医疗事故医生责任
  医疗事故医生责任若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生的处理不当、马虎粗心等错误,导致病人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这时医院就必须承担相对应的医疗事故责任。那么。医疗事故医生责任包括哪几个方面?医疗事故处理中医生应承担什么责任?网站将为您解答。一、医疗事故责任包括哪几个方面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
·口供要如何认定,怎样认定口供
  口供属于一种很重要的言辞证据,一般我们称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称为口供,实践中对于这样的证据也是要先做出认定的。那我们该如何认定口供?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一、口供要如何认定口供,也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察、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辩解。这种供述和辩解作为刑事证据之一,在刑事诉讼中
·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是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是什么收养关系有成立的时候,当然日后就有可能被解除。而解除收养关系也不是说那么容易的事情,同样有程序的要求,并且在解除之后还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那到底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是什么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是什么我国《收养法》第29条、第30条规定了解除收养后产生的法律效力。收养解除的直接后果,主要指收养关系当事人的人身及财产方面权利义务发生变更的结果。《收养法》第29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
↑回顶部
河西中央公园 怡康 北圩路 兆园 鹭鸣苑 阿里山路 凤栖苑 胜棋楼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建邺区中和村律师首页 南京建邺区中和村律师找律师 南京建邺区中和村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建邺区中和村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