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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南京瞻园土地纠纷律师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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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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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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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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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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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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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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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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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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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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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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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秦淮区南京瞻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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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丁玲我之前的离婚是请你王律师...
·房屋拆迁,父母不给拆迁款...
·中国的房子拆迁是不是1:1的赔偿标准...
·契税,我在2010年10月1曰前在绵...
·左拇指 指尖离断伤,一件民事纠纷中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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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案件一般的处理结果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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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问题,您好,您好,我是去年承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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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父母有权利没收手机吗?
  若是父母送给孩子的手机,属于赠与合同关系,一旦赠与完成,孩子接受,赠与合同依法成立,手机就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但孩子属于未成年人,不适合保管和处分较大财产,父母在征求孩子的意见后,可以帮孩子保管,或为孩子利益作出处分财产的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的职责除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外,还有不得随意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
·公司降职降薪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公司降职降薪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公司正式录用劳动者后,需要就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期限等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但是,有公司安排劳动者考核后,决定对其做降职降薪处理。因为原合同的基本内容被改变,有些劳动者担心之前的劳动合同没用了,需要就最新的降职降薪条款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事实上,劳动者被降职降薪后,原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被改变,所以确有必要更改劳动合同。不过,变更劳动合同要遵守规定,由公司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部分内
·人身损害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人身损害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一、人身损害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诉讼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发生专利纠纷怎么办?
  发生专利纠纷怎么办?发生专利纠纷怎么解决?一、发生专利纠纷该怎么办?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当事人需要冷静对待,并寻求解决途径。可以请求当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或直接向省会城市所在地中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起诉。专利权人的权利被别人侵犯了,有两种途径来保护自己权益:(1)向管理专利工作行政部门(当地知识产权局)提请调处;(2)向法院提起诉讼如何提起诉讼:1、证据收集侵权厂家基本情况;被控侵权产品
·执行管辖异议的程序是什么?
  执行管辖异议的程序是什么?一、执行管辖异议的程序是什么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应裁定驳回。裁定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确定该案件的管辖权后,即应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为了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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