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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1、共同购买。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收入、用共同的积蓄购买的房屋;两人以上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等。2、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建造的房屋。3、两人以上共同接受赠与的房屋。4、两人以上共同继承的房屋。由于房屋不可分割,而由继承人共同继承。5、因拆迁补偿形成的房屋共有。应该说在没有什么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房产增值部分都可以按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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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二手房的“户口”引起的纠纷屡见不鲜 由二手房的“户口”引起的纠纷屡见不鲜,大多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过户后,卖方或其家庭成员不配合迁出户口,买方无法迁入户口;(2)房屋户口被前任业主或其他人员占用,甚至主张房屋使用权,买方无法迁入户口;(3)“学区房”卖方户口迁出不及时,导致买方不符合入学条件,错过入学时间。一旦出现以上的情况,购房人以“户口”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能出现以下情况:(1)购房人以卖方未迁出户口或逾期迁出户口为由起诉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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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财产公证不到位怎么办? 继承人财产公证不到位怎么办?继承人财产公证不到位可以通过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场对遗产表态,如果有任一人不到场就不能办理继承公证。如果一方坚持不到场,建议通过法院诉讼,法院会先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进行判决。如果该被告到时仍不到场,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该继承权诉讼的判决效力和公证处的继承公证书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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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连带责任清算时有哪些行为要承担公司债务 股东连带责任清算时有哪些行为要承担公司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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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 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1)核查户籍状况。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交易房屋的户口情况。在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买家要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核实。这样既可以核实卖家是否真的已经将户口迁移出去,又可以防止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的情况出现。(2)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想要防止卖家不迁移户口,在合同上下工夫是很必要的,买家应该要求在合同中约定有关户口迁移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