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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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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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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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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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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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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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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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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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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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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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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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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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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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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法律规定你的某种权利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行使,超过这个期间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那么,债务纠纷受法律保护的时间为多长呢,也就是说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如果债权人没在诉讼时效内履行权利,诉讼时效届满有什么后果?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
·追讨欠债的诉讼效是多久?
  在民事活动中,人们不管是主张什么权利,都不能错过相对应的诉讼时效期限。对于债权人来说,追讨欠债的诉讼效是多久呢?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巨额债务都是通过分期履行的方式来偿还的,那么对于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怎么算呢?这些问题都债权人需要了解的,以避免因错过了时效而不能实现合法债权。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一、追讨欠债的诉讼效是多久?(一)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期间的不同规定。《民法通则》、《合同法》分别规定,对买卖合同中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
·可以适用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缓刑是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并且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在我国有着广泛的适用空间,那么可以适用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在缓刑考验期需要遵守什么义务?现在,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可以适用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罚金罚款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没有系统地学过法的老百姓在对法律上比较类似的专业名词没有过多研究的基础上,总是会根据字面含义将相似名词比作是同一事物,就比如老百姓会把平常我们所说的罚金和罚款画上等号。下面我们就为您仔细讲解罚金罚款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一、罚金罚款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或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款有两种:一种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责令妨害诉讼的人或单位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强制措施(简称司法罚款);另一种是行政机关
·工资条法律效力有哪些?
  职员在职期间,企业等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职员工资,为了避免与职员发生经济纠纷,在发放工资时,一般还会附带工资条,工资条法律效力有哪些?根据相关规定,工资条之中,所包含的内容有哪些呢?一、工资条有什么法律效力1、工资条的内容一个简单的工资表,通常包括九个管理项目:工号、职工姓名、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福利费、住房基金、应发工资、个人所得税和实发工资。格式是包括标明单位、制表日期、姓名、标准工资、岗位津贴、效益奖、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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