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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杨庄新村房产纠纷律师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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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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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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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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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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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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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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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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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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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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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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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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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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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六合区杨庄新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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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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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公司注销了,工伤待遇由谁来进行承担?
  一、公司注销了,工伤待遇由谁来进行承担?公司注销工伤人员待遇一般还是由原单位来进行处理,但只要在注销了之后向保险部门提供了相关的证明,那么后续发生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工伤保险待遇,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根据《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1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辞急工扣工资吗?
  用人单位辞急工扣工资吗?所谓急辞工,不是法律上的定义,通常是指立即解除合同或者短时间内解除合同。有合法与违法之分,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对待。1、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的,劳动者即时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不仅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而且还应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不具有法定过错。劳动者急辞工经用人单位同意的,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无需支付
·犯寻衅滋事检察院已批捕什么时候开庭?
  一、寻衅滋事检察院已批捕什么时候开庭?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批捕后多长时间内开庭,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刑诉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
·劳动者的工伤待遇民事诉讼可以判罚吗?
  一、劳动者的工伤待遇民事诉讼可以判罚吗?按规定,工伤属于劳动争议,广义上的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的规定,工伤待遇争议的当事人要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起诉人是工伤待遇争议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工伤职工如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行使诉讼权利时,可由其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参加诉讼。(2)必须是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后,不
·夫妻财产协议以协议生效日期来执行吗?
  一、夫妻财产协议以协议生效日期来执行吗?以协议生产日期来执行显然是可以的,但具体情况下可以协商执行的具体时间,夫妻财产约定的范围较宽,夫妻对约定财产制的选择有三种:第一种是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对上述财产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他方不得加以干涉。第二种是约定实行一般共同制。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均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除个人特有财产外,不再保留个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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