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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杨树湾财产纠纷律师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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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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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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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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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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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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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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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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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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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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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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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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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江宁区杨树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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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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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律师你好:有个劳动纠纷想申请劳动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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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常识
·醉驾担保人能换吗,有什么规定?
  醉驾担保人能换吗,有什么规定?可以,醉驾取保候审与其他刑事案取保候审相比比较宽松。二、无证醉驾会坐牢吗,有什么规定?无证醉驾,造成交通事故严重可判刑,未发生交通事故,则不判刑,罚款及相应处理,具体如下:(一)无证驾驶醉驾在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醉驾怎么处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
·怎么订立录音遗嘱
  怎么订立录音遗嘱1、订立录音遗嘱,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具体来说包括:(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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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能作遗嘱见证人
  哪些人不能作遗嘱见证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二、不能作遗嘱见证人的人有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
·开除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开除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员工自己同意的,要是员工不同意的话,公司是不能单方面解除的,除非是员工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的,那么开除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如何的。二、其他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终止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手段,属于劳动合同制度的内容。开除是对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的行政处分;除名是行政处理的一种方式。两者均属于企业职工奖惩制度的内容。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的主要区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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