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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新发镇专利商标律师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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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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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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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濮世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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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宣城安徽明和律师事务所
周忠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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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宣城安徽郎宣律师事务所
王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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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宣城安徽明和律师事务所
岑家龙律师
岑家龙律师
2008宣城安徽明和律师事务所
黄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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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宣城安徽见贤律师事务所
涂兴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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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宣城安徽见贤律师事务所
吕燕律师
吕燕律师
2015宣城安徽明和律师事务所
李书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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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宣城安徽见贤律师事务所
李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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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宣城安徽明和律师事务所
岑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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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宣城安徽明和律师事务所
郎溪新发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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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商标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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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作为犯罪成立条件有哪些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条件。这里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四个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这里的“法律”包括狭义的法律以及法令、法规等)(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类义务以行为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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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一是协商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是过错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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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玩忽职守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客体要件玩忽职守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背职务上的注意义务,滥用职权,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职责,必然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秩序,不仅会损害、破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严肃性,而且还会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二)客观要件玩忽职守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反工作纪律,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履行
·适用监视居住条件是什么?
  适用监视居住条件是什么?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
·夫妻婚内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婚内债务如何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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