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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谢村房产纠纷律师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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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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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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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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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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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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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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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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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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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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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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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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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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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江宁区谢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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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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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离婚协议该如何签订
  当今社会,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而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能够在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等问题上协商一致,然后心平气和的签订离婚协议离婚。但是,签订离婚协议也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它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方面。下面,关于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请看我们下文解答。一、签订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明确的离婚表示;当事人选择离婚有比较复杂的原因,现实当中经常发生的有:婆媳不和、夫妻双方性格不合、金钱因素、子女教育理念、性生活因素、家庭暴力、分居导致感情不和等等
·如何认定共同犯罪成立?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的犯罪,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需要认定共同犯罪的情形。正确认定共同犯罪有利于惩罚犯罪,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也能体现司法公正。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如何认定共同犯罪成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必须二人以上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能成为单独共同行为的主体,同样也不能成为共同犯罪的主体。因此,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同一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共同犯罪”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其刑事责任由具备主体
·交通事故中多数情况下会导致人身的伤害,此时伤者接受治疗的,就
  交通事故中多数情况下会导致人身的伤害,此时伤者接受治疗的,就会涉及到医疗费方面的内容,这往往是根据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责任进行赔偿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的医疗费是怎么赔偿的吗?我们为您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
·贪污罪追诉期是多久,追诉时效有多长
  追诉期也叫做追诉时效,这是每一个刑事犯罪都有的内容。只有在法定的追诉期内的犯罪,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您知道贪污罪追诉期是多久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刑事犯罪追诉期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
·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
  您都知道毒品对人类的危害是多么的巨大,近年来国家也在不断加大禁毒方面的力度,尽管如此仍然但还是有一些人会由于各种原因沾染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毒,从而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那么我们将解释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提供的地点,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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