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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谢村劳动争议律师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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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江宁区谢村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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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在南京工作的,在201...
·我想请问;工伤鉴定应该是多久...
·拖欠工资,被解聘后,被解聘后,工资是...
·是否够成炸骗,如果走诉讼我赢得可能有...
·请问,厦门市第一看守所每个月太约要多...
·我是受害方,事故责任书已出,对方全责...
·您好,我现在想做一个关于放弃小孩抚养...
·工伤期间不该发工资吗?,各位律师:&...
·劳动争议赔偿,  ...
·工厂没让签劳动合同书,受伤了怎么办...
·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年度工作报...
·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揭牌成立...
·句容市看守所律师会见手续、费用、取保候审...
劳动争议法律常识
·我国的工伤认定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越来越多工伤的发生是不利于劳资市场的发展的,对于劳动力市场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同时也不利于我们和谐社会目标的构建。因此,当我们遇到这种事情只能够采取积极的办法去应对,寻找一个最完美的解决途径。为此,我国制定了工伤认定规定。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解答。我国的工伤认定规定有哪些?(一)工伤认定的期限及其受理部门《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
·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怎么办
  一、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怎么办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怎么办
  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了工伤这样的事情,一般来说,是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要求所在单位进行赔偿的。但是,大多数人在维权的时候可能都不是那么容易。当我们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才能使自己的利益不会得到合法维护,我们将为您作出详细的介绍。一、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怎么办?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
·民法总则的正当防卫是指什么
  民法总则的正当防卫是指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典》的正当防卫是指什么?1、《民法典》第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民法中的正当防卫与刑法的正当防卫是有所区别的,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是针对侵害人人身的正当反击,民法中的正当防卫是可以针对他人的财产反击的。刑法与民法对正当防卫确定的责任后果是不同的。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什么民事责任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根据《民法典》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什么民事责任?1、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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