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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西城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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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周宏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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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7年49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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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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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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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陈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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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常强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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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常州
黄晓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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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
李乾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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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法学硕士常州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
刘为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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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常江律师事务所
翁昊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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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
陆建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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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全民安律师事务所
赵英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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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常州分所
金坛区西城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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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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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诈骗罪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刑事案件都是由专门的法院进行管辖的,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同一起案件,不同的法院在争抢行使管辖权。那么对于诈骗犯罪来讲,该如何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诈骗罪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
·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
  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在生活中,有些人认为高利贷的利息虽然是高了一些,但这是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的,所以法律不应该多加干涉,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那么,在法律上,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我们将为您具体解答。一、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一般都认为,高利贷违反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其实则不然。1、高利贷借条,法律也保护。高利贷的借条也并非完全不受法律保护。按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无论利息多高,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
·合同诈骗罪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如何对合同诈骗罪进行处罚?
  随着人们交易的频繁,合同越来越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交易保障。但是,我们也常常耳闻合同诈骗,甚至还遇到过。那么,合同诈骗罪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呢?要是行为人涉嫌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该如何进行处罚?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合同诈骗罪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此来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在1997年刑法中将合同诈骗规定为犯罪,一
·公司法人的权利有哪些
  公司法人的权利有哪些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公司法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简称,这不同于企业法人,这是实实在在的一个人。那么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享有哪些权利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
·广州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刑法》对职务侵占犯罪的量刑标准做出规定后,又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广州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则是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一、广州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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