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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2004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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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机动车转弯,电动车避让不急,摔地上,我全责,因电动车车主拿不出任何收入证明,现走司法途径,我对医药费这块有疑问,新北区法官提出常州的医药费赔偿,全责的就是要承担10%的医药费,不去区分医药内医保外,但是我在化龙巷看到天宁法院对于这类相同案件,只要车主承担医保外用药,而且就算要承担10%的医药费,是(全部医药费-交强险10000)*10%,还是全部医药费*10%-交强险10000,这个差别有点大的,还有对方去鉴定了三期鉴定,这个费用由谁承担,本人认为三期鉴定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因为是保险公司跟原告的误工费达不成协议,我的第三责任险100万跟不计免赔都够赔的,所以电动车车子才去做的三期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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