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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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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范育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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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14年41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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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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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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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徐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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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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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证券法律常识
·民事诉讼再审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再审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为了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审判监督程序,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07年10月28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结合审判实践,对审判监督程序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解释:第一条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内,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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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状怎么写,有哪些注意点?发生了争议一般先是调解,如果调解仍然解决不了问题,那么可能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了,虽然国家降低了法院立案的门槛和收费,但是如果没有诉状法院还是不会受理的。当然如果确实存在书写问题那么也需要当事人到场说明才行。很多人想提起诉讼但是苦于不会书写诉讼书,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民事诉讼状怎么写。原告(自然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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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权条件是什么?
  第三人撤销权条件是什么?第三人撤销权是对所有自然人和法人的利益的保障。对于法庭所做出的判决,其中凡是有涉及损害个人利益的事项,当事人可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法庭对该项判决采取撤销。一、第三人撤销权的概念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判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二、第三人撤销权的提出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
·宁波医疗纠纷律师可以提供哪些方面的咨询
  宁波医疗纠纷律师可以提供哪些方面的咨询一、医疗纠纷发生后是如何进行过错判断的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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