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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小伙翻译电影刻光盘,网上出售被判刑

122.96.128.* 公众会员 来自:江苏-无锡 回复 发帖回复 收藏 楼主 | << >>
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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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1997年2月22日
江阴市民方某某今年30岁,毕业于名牌大学的国际经济法专业,还精通6门外语。
    然而,就是这位本该前途无量的小伙子,却因为侵犯著作权被判了刑。原来,文艺青年方某某为了把小众电影分享给更多的同道中人,便自行对下载的影片进行翻译并制作字幕,还刻成光盘在网络上销售。
    方某某被江阴警方抓获,警方从他家中当场查货3600余张光盘,均被江阴市版权局鉴定为侵权盗版音像光盘复制品。为此,方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从2007年开始,方某某就将自己搜集的小众电影进行翻译,制作成字幕后刻制成光盘,再贴上打印的影视海报,在淘宝网上开设网店对外出售。
     方某某在影视论坛和网友交流时发现,小众电影的传播渠道比较少,许多志趣相投的影迷都有着“想看看不到”的苦恼——文艺片比较难进入国内市场,而网上论坛有这个需求,特别是一些开设影视专业学校的学生,更苦于无片可看。于是,方某某就开始自己翻译这些电影,并且得到了很多网友的追捧。
     据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的刑事律师介绍,方某某一共翻译了400多部电影,都是小众的文艺片。

     方某某追求完美,所有的字幕都是外挂的,绝对不是“贴”在屏幕上的,那样影响观看效果。而且,自己卖一张碟只要2.9元,光碟用的都是最好的,赚不到什么钱,因此获得了一大批网友的支持。

     为什么学法律还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南京律师110(84-110-110)的刑事律师指出,2007年的时候,方某某认为对版权查的不是很严格,自己也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版权法,但是由于自己对电影的热爱以及那么多网友的追捧,自己就铤而走险地做下来了。
    律师说,“被告人的行为一方面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同时也打击了创作者的积极性,妨害文化市场的创新。我们倡导广大市民支持正版,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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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全国沿海经济带法律服务
2013-11-8 11:36:52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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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4 13: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