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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无城镇国际贸易律师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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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黄贤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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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7年57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蒋志华律师
蒋志华律师
2004芜湖安徽点津律师事务所
莫宏明律师
莫宏明律师
2002芜湖安徽铭盛律师事务所
武晓权律师
武晓权律师
2006芜湖安徽有为律师事务所
马文华律师
马文华律师
2014芜湖安徽方华律师事务所
张军律师
张军律师
2003芜湖安徽铭盛律师事务所
胡明律师
胡明律师
2010芜湖安徽点津律师事务所
汪海生律师
汪海生律师
2010芜湖安徽铭盛律师事务所
宇正武律师
宇正武律师
1988芜湖安徽伟明律师事务所
李中翠律师
李中翠律师
2010芜湖安徽铭盛律师事务所
黄小俊律师
黄小俊律师
2001芜湖安徽方华律师事务所
马辉能律师
马辉能律师
1993芜湖安徽有为律师事务所
张明云律师
张明云律师
2013芜湖安徽铭盛律师事务所
叶社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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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芜湖安徽点津律师事务所
朱卫国律师
朱卫国律师
2010芜湖安徽伟明律师事务所
方华律师
方华律师
2000芜湖安徽方华律师事务所
万长玲律师
万长玲律师
1997芜湖安徽宸坤律师事务所
肖仁贵律师
肖仁贵律师
2015芜湖安徽铭盛律师事务所
无为无城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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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常识
·遗产继承法法规中规定的继承人有哪些?
  遗产继承法法规中规定的继承人有哪些?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二、继承的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
·遗嘱执行人可以为利害关系人吗?
  遗嘱执行人可以为利害关系人吗?遗嘱执行人不可以为利害关系人,遗嘱因于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效力,因此,遗嘱人自己不能执行遗嘱,而须由他人来执行。但遗嘱并不是任何人都可执行的,而只能由特定的人执行。有权执行遗嘱的人,即为遗嘱执行人。因为遗嘱的执行行为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并且遗嘱的执行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因此,遗嘱执行人也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我国现行法律虽未规定遗嘱执行人应有何种行为能力,但从遗嘱执行的后果看,遗嘱的执行属于重大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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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手续?(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如果被继承人在医院死亡的,则需要医院开具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5、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
·遗嘱将房产给姐姐算遗嘱还是遗赠?
  遗嘱将房产给姐姐算遗嘱还是遗赠?一、遗嘱将房产给姐姐算遗嘱还是遗赠?遗嘱将房产给姐姐算遗嘱,因为这是通过遗嘱的形式来发生继承,我们国家所规定的遗嘱的方式是有以下几种形式。1、公证遗嘱。与其它遗嘱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2、自书遗嘱。自然人在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
·丧偶儿媳有权继承房子吗
  丧偶儿媳有权继承房子吗?1、丧偶儿媳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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