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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遗产继承律师
李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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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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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你好,请问你这个律师事务所在哪里啊...
·如何能知道个人档案在什么地方?...
·我想问法院执行局不执行拖时间怎么/s...
·我的行政诉讼二审省,2021年三月三...
·需求一份家属在平阳县山门镇的户籍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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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常识
·夫妻之间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
  夫妻之间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一、夫妻之间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
·隐名股东的股权被转让需要通知显名股东吗?
  隐名股东的股权被转让需要通知显名股东吗?如果是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那就不需要通知显名股东。如果是对外进行股权转让,就要以显名股东的身体进行,其中还要涉及到税务的问题。二、隐名股东股权怎么转让1、作为转让方。作为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如果自己持有的股权(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中,有一部分实际上所有权属于隐名股东所有,那么,转让方实际上是无权处分这隐名股东的股权的,因此,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没有取得隐名股东的授权,不能将工商登记上记载的
·关于订立遗嘱的特征是什么
  遗嘱的特征是什么(一)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的一种。因此关于法律行为的共同规定适用于遗嘱,如遗嘱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合法性等。(二)遗嘱是死因行为。即该行为须于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立遗嘱人在生前可以依法任意修改和撤销其遗嘱。(三)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五种形式之一,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并且必须符合法律对其所选择形式的特别规定,否则无效。(四)遗嘱是死
·民事案件中管辖权转移用多久
  民事案件中管辖权转移用多久?管辖权转移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当事人一方对人民法院已受理的案件有权提出异议,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
·雇佣的司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全责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一、雇佣的司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全责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根据以上规定可以起诉你单位,如果司机在驾驶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你单位可以另案起诉司机,要求其承担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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