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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文体医疗事故律师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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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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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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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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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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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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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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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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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建邺区文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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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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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祸后四十多天了...
·我想签一份不付法律的协议不知道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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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女方在怀孕三个月建卡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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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常识
·分公司有无权利签订合同
  分公司有无权利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
·过失犯罪死亡算工傷吗?
  过失犯罪死亡算工傷吗?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过失犯罪引起的伤害可以申请工伤的认定,但是不是属于工伤事故要等认定结果出来才能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
·遗嘱中的委托执行人必须要存在吗?
  一、遗嘱中的委托执行人必须要存在吗?并不要求有这个执行人。如果有执行人帮忙处理遗嘱的问题,可能会更公正更专业。遗嘱执行人是根据立遗嘱人生前的指定,负责保管遗产,并按照遗嘱负责分配遗产,并有权提起涉及妨害继承的诉讼的人。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1)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2)清理遗产;(3)管理遗产;(4)诉讼代理;(5)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6)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律师费被告承担吗?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律师费被告承担吗?并一定是被告方,准确地说是败诉方承担,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对方的律师代理费,可以鼓励当事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重违约方或侵权人违法的成本,有效遏制侵权和违约行为的发生,促进我国律师业的发展,其社会积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生活中存在大量的合同纠纷,而合同约定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情况下,法律是尊重双方意思自治的。《合同法》准许当事人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及承担标准。所以,我们在签订合同时,最好将律师
·2023导致要约失效的有哪些
  导致要约失效的有哪些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民法典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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