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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魏营镇刑事辩护律师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执业26年58岁
赵洋洋律师
赵洋洋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5年45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王咏江律师
王咏江律师
宿迁江苏高来达律师事务所
邵前奋律师
邵前奋律师
宿迁江苏相诚律师事务所
金纪礼律师
金纪礼律师
宿迁江苏远大弘正律师事务所
张铁铸律师
张铁铸律师
宿迁江苏铸辉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执业26年58岁宿迁
苏良梅律师
苏良梅律师
宿迁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
高开卓律师
高开卓律师
宿迁江苏八面锋律师事务所
蔡同齐律师
蔡同齐律师
宿迁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宿迁分所
泗洪魏营镇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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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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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犯罪中止有那二种情况?
  犯罪中止有那二种情况?一、犯罪中止有那二种情况?根据行为人是否以积极的行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可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1、消极中止消极中止是指自动的放弃犯罪。2、积极中止积极中止是指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但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有效的防止结果的发生的中止。二、犯罪中止的其他分类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1、预备中止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手续?一、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手续?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的手续包括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之后等待法院的审核,作出保全的裁定即可。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
·正当防卫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有五个:(一)、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所谓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社会危害行为。而社会危害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在客观上又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在一定条件下,某种侵害行为,在客观上具有社会危害寄害性,而其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并不具有故意或过失。需要注意的是,正当防卫是法律为公民设定的一项权利,它只有遭到不法侵害时才能行使。如果不存在侵害,正当防
·口头通知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口头通知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口头通知解除合同是否合法一、口头通知解除合同是否合法?口头通知解除合同是合法的,法律并未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中国离婚财产分配继承的原则是什么?
  中国离婚财产分配继承的原则是什么?离婚财产分配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另外继承时只能对死者一方个人财产进行继承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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