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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王江泾镇债权债务律师
何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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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硕士执业17年
范建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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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浙江东方正大律师事务所
何强律师
何强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硕士执业17年嘉兴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罗进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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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思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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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亚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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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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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新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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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永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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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王江泾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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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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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常识
·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关系是什么?
  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关系是什么?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方无法按时交付时,业主对承包方最主要的索赔方式就是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那么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关系是什么?工期索赔的计算方式有哪几种?一、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关系两者是相对不同主体来说的,承包商一般都是工期索赔,而业主则是费用索赔。两者都是合同在进行的一种附加条件。费用索赔是承包单位在由于外界干扰事件的影响使自身工程成本增加而蒙受经济损失的情况下,按照合同规定提出的要求补偿
·立的遗嘱打官司有用吗?
  立的遗嘱打官司有用吗?立的遗嘱打官司有用,《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是说,继承遗产的民事官司,当事人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到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即当事人只能到上述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到其他法院起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人民法院还有级别管辖的问题,对于继承数额超过当地法院关于级别管辖规定的,应该到符
·工伤退休后工伤复发的医疗待遇规定是什么?
  工伤退休后工伤复发的医疗待遇规定是什么?一、工伤退休后工伤复发的医疗待遇规定是什么?工伤退休后工伤复发的医疗待遇规定是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是用人单位招用退休人员的,如果已按项目参保方式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
·未经夫妻一方同意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未经夫妻一方同意赠与合同是否有效?一、未经夫妻一方同意赠与合同是否有效根据赠与财产的性质,可将其分为两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人赠与财产的性质不同,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1)不经过配偶同意,单方赠与个人财产的行为有效。如果赠与物属于赠与人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前财产、婚后约定为个人所有、法定的婚后个人财产(如残疾补偿金),那赠与人拥有对赠与物的完全处分权,不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可赠与他人,且配偶不能撤销这种赠与。(2)单
·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合同违约怎么赔偿?一、合同违约怎么赔偿?依照我国《合同法》规定,如果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发生违约的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强制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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