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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王江泾镇海商海事律师
何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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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硕士执业17年
于新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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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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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王江泾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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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海事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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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海事法律常识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什么?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内容都是关于行政管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我国的《刑法》、《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等的重要。因为《民法典》是解决民事争议,同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同时保障了公民和社会的安全。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行政诉讼法》(节选)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对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的规定
  对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的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二、具体来说,哪些情形不适用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1、人身权的请求权2、财产性支配权:包括物权和知识产权3、抗辩
·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
·你个人无法补缴社保,只能由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你个人无法补缴社保,只能由单位办理补缴手续;二、如果不是买房,中间断了一个月也不影响什么;三、补缴最好的方法就是,由你出钱请现在的公司在补缴4、5、6时,为你多补缴一个月;四、否则一旦现在的单位为你参保了,并且不愿意为你补缴3月的社保,那样3月就成了无法补缴的空档期。办理条件1、职工应参加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参加险种补缴社会保险费;2、因少报、瞒报缴费基数而少缴各险种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规定
·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保险合同是一项民事行为,而且是一项合同行为,因而,保险合同不仅受保险法的调整,还应当受民法和合同法的调整,所以,保险合同的成立一定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合同的成立要件。中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中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依照这一规定,保险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有以下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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