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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望湖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沈培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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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黄贤柏律师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57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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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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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沈培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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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合肥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
刘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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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元太律师事务所
毕家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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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
付晓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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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
陈俊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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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
俞兆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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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
卜训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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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卓泰律师事务所
鲍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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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合肥安徽文得律师事务所
包河区望湖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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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还在产假期间,公司却要注销,是不是有...
·我想知道人是否关那里,因为现在失联,...
·左脚大拇指被摩托链子给挤掉了...
·被不认识的人打,精神伤害怎么赔偿...
·请问劳荣枝一案,最终会被判死刑,暂缓...
·起诉离婚我老公出轨导致家庭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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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分
  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分一、夫妻间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第二,婚姻关系
·什么是土地使用变更,土地使用变更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什么是土地使用变更,土地使用变更的程序是什么样的?虽然土地是不能随意的进行买卖的、转让的,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所以可以说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虽然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变更,当然也不能随意的进行变更,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变更,土地使用变更的程序是什么样的?一、土地使用变更土地使用权变更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初始登记后发生的变更。土地使用权变更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a、国有土地划拨、集体土地内部划拨;b、依法通过
·什么是应收票据的转让,票据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什么是应收票据的转让,票据转让需要注意什么?一、什么是票据转让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为带息应收票据,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
·实物证据怎么保存
  实物证据怎么保存一、实物证据1、概念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2、特点(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证据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且往往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形成,一般难以,不像言词证据那样易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2)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实物
·司法鉴定结果的有效期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双方遇到不可调和的纠纷时,会寻求重在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的帮助,为了探寻事实的真相,不可避免的会接触到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对于法官裁决案件具有一定的辅助作用,但是,很多朋友反映不知道司法鉴定结果的有效期是多长,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信息。一、司法鉴定结果的有效期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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