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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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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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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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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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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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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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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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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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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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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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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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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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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王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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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法律常识
·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有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有哪些内容?近几年来,工程的质量问题成为人们热议的一个话题。随着工程问题的出现,很多人都会想,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问题如何去改善?各种各样的说法,层出不穷。关于工程问题最为重要的一个是质量问题,对于施工方来说则是技术问题。那么关于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有哪些内容呢?一、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有哪些内容1、材料要求(1)、所用材料及成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避雷片(防雷接地装置):10层
·签了劳动合同不买社保怎么赔偿?
  一、签了劳动合同不买社保怎么赔偿?公司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属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内容,劳动者可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和补缴社保。若不支付,可以反馈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公司不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
·对涉及经济仲裁不服怎么办该怎么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7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故此,裁决书已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可以申请执行。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服应该怎么办呢?只有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解决。(1)、申请撤销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有哪些
  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有哪些(一)一般情况第一步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第二步工会提出意见;第三步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步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五步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
·经济仲裁有哪些原则分别是什么
  经济仲裁是指发生了经济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彼此之间的争议提交专门的仲裁机构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从而解决经济争议的一种方法。经济仲裁的原则有以下几点:1、自愿仲裁的原则:主要指当事人是申请仲裁还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当事人选择。根据《经济合同法》第48条、《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第33条等规定,经济合同仲裁不是经济审判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愿,裁审自择。2、分级管理、一次裁决原则:经济合同仲裁分为县级、地市级、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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