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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唐闸镇交通事故律师
周宏祥律师
周宏祥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7年49岁
姜舂律师
姜舂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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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58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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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朱效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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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21年52岁镇江北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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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镇江
万玉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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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11995114498780镇江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
马峥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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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江苏正新律师事务所
韦正夫律师
韦正夫律师
镇江江苏维尔达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镇江
林杰律师
林杰律师
镇江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
周宏祥律师
周宏祥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7年49岁镇江江苏樵杨律师事务所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唐闸镇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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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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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无偿乘车是否构成运输合同关系?
  我国法律规定假想防卫怎么判罚?(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责任比第一种轻一点;(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应属于“意外事件”;(4)行为人既是假想防卫,也是提前防卫,
·民事诉讼申请回避情形是什么
  民事诉讼申请回避情形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上述材料中被告没有权利去申请回避的,因为根本不知道或者不能证明法官与原告是否有何种关系。其次如果有权利申请,被告要求书面
·申请刑事抗诉的所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申请刑事抗诉的所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1、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地写明该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人民法院在审判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申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诉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申诉人为法人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并加盖该法人或组织的印章;2、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书(复印件);3、相关证据材料;4、如有
·假想防卫行为认识错误的原因是什么?
  假想防卫行为认识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假想防卫是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如果他人尚未着手实行不法侵害,行为人预先加以打击,属于“事先防卫”。如甲、乙在激烈争吵之后,甲看见乙扛着锄头朝他家走来,便绕到乙的背后,一石头将其砸伤或砸死。乙朝他家走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有不法侵害的意思,来打架滋事,但是乙还在路
·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几种情况
  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几种情况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单位是否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应根据单位实施走私行为的次数、频度、持续时间、单位进行合法经营的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认定;3、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单位犯罪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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