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海游民 |
积分:0 |
发帖:145638 |
注册:1997年2月22日 |
|
我于2024年12月9日入职,单位至2025年6月12日才与我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8日。期间社保未足额缴纳(按照最低档次缴纳,我的工资8500.00).加班费也是按照最低标准支付(工资被拆分为固定工资2490和绩效工资5510,和房补500。单位没有绩效考核制度和标准)。
我想咨询一下;1,我能不能主张应签而未签合同那五个月的二倍工资的差额?
2,能不能主张补足加班费?
3,未足额缴纳的社保能否要求单位补缴。
[ 回复|追问 江苏律师·镇江律师] |
·律师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