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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唐山路土地纠纷律师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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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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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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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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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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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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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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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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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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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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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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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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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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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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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唐山路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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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关于涉外继承的咨询。被继承人在银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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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转让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有哪些相关规定?
  转让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有哪些相关规定?在生活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情况,当我们不了解相应法律的时候我们很难处理好相应的土地转让问题。而且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我们也很难理解。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品又该归属于谁的名下?我们将在下文对转让土地使用权建筑物这一问题做出详细解答。一、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特点1.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同移转。关于土地与地上物,理论上有一元主义和二
·刑诉法指定管辖检察院有哪些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中对于管辖权有明确规定,将管辖权分为指定管辖和异地管辖。对于案件审理需要明确管辖权,各机关部门一定要做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决定,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下文对于刑诉法指定管辖检察院的定义、法律规定和行使条件做出了详细整理。一、指定管辖的定义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
·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需要办哪些于续?
  夫妻离婚时,无论是协商还是经过法院诉讼,对于夫妻的房产总会有一个解决的方法,可以是卖掉房屋共同分割也可以是归一方所有等等都可以,如果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的话,按照规定需要办理房屋转移手续以及提交相关的资料,不仅需要知道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需要办哪些于续?还需要知道房屋转移需要缴纳的费用。一、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需要办理的手续1、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
·为什么《民法总则》没有个人合伙的相关规定?
  为什么《民法总则》没有个人合伙的相关规定?《民法总则》没有个人合伙的相关规定的原因  普通的民事合伙是合同关系,应当由合同法调整,商事合伙如合伙企业可以归为“非法人组织”,《民法总则》不应当再规定个人合伙。  《民法通则》对个人合伙作出规定,是为了适应当时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实践中存在的合伙行为予以规范。随着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1997年颁布的《合伙企业法》对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已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基本取代了《民法通则》关于这类合伙的规
·二婚结婚十年后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当代社会中,由于人们的个性越来越强,越来越独立,选择离婚的夫妻也越来越多,离婚率日趋见涨,有许多人二婚后由于生活不和睦,也会选择离婚。办理离婚时需要合理合法分割财产,那么二婚离婚之后又该如何分配财产呢?下文详细说明了二婚结婚十年后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这个问题。一、房屋财产的分割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再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一)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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