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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所街刑事辩护律师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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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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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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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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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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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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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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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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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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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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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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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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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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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建邺区所街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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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担保法主要内容有哪些,最新担保法全文
  担保法主要内容有哪些,最新担保法全文我国规定的担保方式包括了抵押、质押、留置,而这些统统是由《民法典》进行统一规定的。虽然,人们在实践中采取担保的时候还是比较多,但却只有很少一部分人知道担保法主要内容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担保法》已经废止,担保相关规定按照《民法典》物权编中第四分编的规定执行。《民法典》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
·个人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严格来讲侵占罪属于自然人的犯罪,而在就有侵占行为的时候,还要求必须要到达了法律规定的个人侵占罪立案标准后,才能以此罪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您知道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多少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个人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多少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二、侵占罪与职
·事后抢劫的当场性如何判定
  我国法律中,一个罪名的成立是需要很多条件来确认的,比如“当场性”是我国关于事后抢劫罪成立的一个必要的条件。事后抢劫的当场性也成为该罪名是否成立的关键要素,那么,事后抢劫的当场性是如何判定的呢?下面跟我们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一、事后抢劫的“当场性“如何判定?当场使用暴力和当场取得财物,值得注意的是第二个当场,有时候当场是有延续性的,抢劫罪中的当场性,是指被告人对受害人当场实施暴力、当场劫取财物,是认定抢劫罪是否成立的关键。《刑法》第26
·优先留置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优先留置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有时我们在行使留置权时会出现留置权与抵押权等权利并存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各个权利都有实行的先后顺序,在实际行使中是否是优先留置权,以及各个权利的先后顺序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优先留置权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该条明确规定了抵押权与留置竟存时,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留置权的性质比较特殊,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
·公司死亡事故处理的规定
  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有可能会发生一些员工死亡的情况。人命关天!死亡事故发生后,公司需要尽快的作出处理。那么我国关于公司死亡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根据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死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接到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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