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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崧厦镇法律顾问律师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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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何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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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铁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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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小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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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海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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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美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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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兆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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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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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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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绍兴浙江海音律师事务所
上虞区崧厦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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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法律常识
·过实致人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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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确的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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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轻伤案处理规定的管辖部门是怎样的
  公安部关于轻伤案处理规定的管辖部门是怎样的一、公安部关于轻伤案处理规定的管辖部门是怎样的?《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四条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第五条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第六条伤情不明、难以确定管辖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先行办理,待伤情鉴定后,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移交主管部门办理。第七条因管辖问题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第八条被害人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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