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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山公园公司法务律师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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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邱国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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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5年
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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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
徐吉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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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继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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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传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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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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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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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26年长宁区上海市沪中律师事务所
杨跃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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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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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长宁区上海君伦律师事务所
陆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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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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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法律常识
·承租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租、转让、抵押?
  承租人通过租赁万式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在按规定支付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者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可以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抵押,但必须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承租人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者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承租人转让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第三人,承租土地使用权由第三人取得,租凭合同经更名后继续有效。地
·哪些情况下必须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以拍卖方式出让土地:   (一)以获取最高出让金为主要目标,以出价最高为条件确定受让人的;   (二)对土地使用者资格没有特别限制,一般单位或个人均可能有受让意向的;   (三)土地用途无特别限制及要求的。  对不具备拍卖条件,但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以公开招标方式出让土地:   (一)除获取较高出让金外,还具有其他综合目标或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   (二)土地用途受严格限制,仅少数单位或个人可能有
·乡(镇)出人民政府是否有权出让土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根据这一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无权出让土地。
·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程序及相关资料
  租赁: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1、申请:由租赁土地使用者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提交资料:  ⑴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图件、批准文件  ⑵租赁人身份证明:是单位的提交法人证明和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材料;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委托代理登记的,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件。  2、地籍调查:土地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进行权属性质及四至界定等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外业组织本宗地及
·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程序
     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出让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规划管理部门征询该地块的规划要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提供各项规划要求及其附图。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出让的,出让人应当在招标、拍卖前,以书面形式向计划管理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征询意见,并在招标文件和拍卖的有关资料中明确该地块建设项目的立项条件、规划、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卫生防疫、交通和消防等要求;招标、拍卖完成后,受让人凭出让合同向计划、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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