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上海 >> 浦东新区 >> 上海海洋水族馆 >> 海商海事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上海海洋水族馆海商海事律师
邱国开律师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5年
唐敏峰律师
唐敏峰律师
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
罗东升律师
罗东升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
卞虎律师
卞虎律师
浦东新区上海国年律师事务所
苏静律师
苏静律师
浦东新区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罗军民律师
罗军民律师
浦东新区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吴慧律师
吴慧律师
浦东新区上海宏洲律师事务所
陈庆广律师
陈庆广律师
浦东新区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杨光空律师
杨光空律师
浦东新区上海陈海杰律师事务所
邱国开律师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5年浦东新区上海瀚英律师事务所
靳长华律师
靳长华律师
浦东新区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上海海洋水族馆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海商海事律师
陆家嘴 潍坊新村 塘桥 洋泾 花木 金杨新村 
全国海商海事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海商海事法律咨询
·请问下海事法院,皖达中xx号拍卖好没...
·我的车的昌平被撞了对方全责...
·男方户口山东,女方户口江苏的,两人跟...
·怎么跟里面有人回款,怎么知道他人在哪...
·我离婚只有调解书能申请离婚证明或者离...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欠债人欠债不还(备注:有欠条,身份证...
·请问可以电话联系吗...
·我已孩子的名义起诉被告人巨广祥未支付...
·土地承包权是甲方的,但是1985年开...
·支付宝银行卡微信冻结...
·上海市青浦区看守所_上海市青浦区看守所地...
·律师大王...
海商海事法律常识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浙江规定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浙江规定是什么?一、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浙江规定是什么?1、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人身罚还有什么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人身罚还有什么?1、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两种形式。由于这是一种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时,应适用听证程序。2、声誉罚声誉罚的主要形式是警告。警告一般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但又应予处罚,未造成具体损害结果的违法行为。其特征是:警告是以损害被处罚人名誉权为内容的处罚形式,不涉及被处罚人的其他权益,具有对被处罚人谴责和告诫双重作用。3、财产罚适用于对
·公安机关训诫的依据什么?
  公安机关训诫的依据什么?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违法人员违法情节比较轻,或者未满14岁人违法等的情形下,是可以采取训诫措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二、如何办理训诫训诫,是一
·超过2年没续签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超过2年没续签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超过2年没续签合同赔偿规定是需要进行24个月本人工资的两倍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要及时与劳动者进行协商,询问劳动者是否续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不按期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按每月2倍工资对劳动者进行赔偿。2年未续签,那么补偿金为24个月乘以每月工资乘以2倍。二、法律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
·法律上什么是工伤能力鉴定
  法律上什么是工伤能力鉴定从法律上看,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伤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所以,当劳动者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劳动功能的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从而申请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不过,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不同于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享受工伤待遇的前
↑回顶部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浦东新区上海海洋水族馆律师首页 浦东新区上海海洋水族馆律师找律师 浦东新区上海海洋水族馆律师在线咨询 浦东新区上海海洋水族馆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