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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胜太路医疗事故律师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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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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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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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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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江宁区胜太路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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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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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常识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违约怎么赔偿?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违约怎么赔偿?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
·广东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条件有哪些?
  广东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条件有哪些?一、广东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条件有哪些?(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①试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实施吗?
  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实施吗?可以,专利权实施是使用属于专利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实施含义很广,包括制造、销售、使用、进口专利产品,为销售或使用目的储存有关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独占实施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专利;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使用费;专利权人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获得专利后,专利权人对其专利具有独占实施权。专利的实施,既是专利权人的一项权利,又是专利权人的一项义务。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既不自己实施其专利
·辞退福利会计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辞退福利会计处理是怎么规定的?辞退福利会计处理的规定是辞退福利还包括当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时,对辞退的管理层人员进行补偿的情况。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应当在以下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企业确认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同时存在下列情况时,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1)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
·劳动合同中止保险还会缴纳吗?
  劳动合同中止保险还会缴纳吗?一、劳动合同中止保险还会缴纳吗?不会缴纳,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不再缴纳社保的做法是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的。但实际操作中依据实际情况,例如劳动者在公司的贡献度、岗位价值等劳动合同中止的处理方法也不尽相同,一般采用《劳动合同中止协议》约定互相的权利和义务。如劳动合同暂时中止已经过协商,您也同意,并签署了协议或同意性质的文件,并且协议或文件并未约定劳动合同暂时中止期间,社保由谁来承担,那么单位不缴纳社保是有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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